B 發達集團執行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8-19 14:27

天上掉下來的錢超麻煩

天上掉下來的錢超麻煩 網友:拜託別再匯錯帳號好嗎?
2017-08-18 經濟日報
天上掉下來的錢超麻煩。有網友最近在《爆怨公社》抱怨她先生接獲銀行通知被入錯帳1萬元,要求他得請假親自到銀行辦理匯回歸還,要求一定要本人,若不還對方還可以提告。因為該帳戶已經20年都沒使用,連銀行本子都找不到了,家裡只有先生一人在工作請假困難,讓網友抱怨「拜託別再匯錯帳號好嗎?」
網友娟最近在《爆怨公社》發言表示,他先生接獲銀行通知,「8月3日接獲客戶來電告知,8月2日因轉帳錯植帳號,誤轉新台幣1萬元入您的帳戶,請接到通知儘速來行辦理錯帳更正」。
娟不滿表示,你匯錯帳號又不是我先生的錯,家裡只有先生有收入,不可能為了你匯錯專門請假去用這些東西,銀行帳戶20年前就沒用了,本子也不知道丟在那了。家裡有二個孩子要開學要學費,實在請不起這個假。
她也強調,有跟銀行說過代替先生去辦理相關程序,偏偏銀行要求一定要本人。還說萬一不匯還給那個人,那個人可以告我們。氣得網友說「匯錯帳關我們屁事,還要被告?」
另一位網友Brinda Lee也表示自己遇到同樣的情況,對方說願意吸收對匯手續費與ATM轉帳費,但「我跑一趟銀行,車費跟請假半天的費用呢?」
民眾質疑,明明不是不返還,而是對方匯錯款,還一定要被誤匯帳戶本人辦理,還不得代理人幫忙處理,這樣相對是否也造成了困擾及請假造成的損失?難道銀行沒其他變通方式?而且明明是匯款人的錯,為何要這麼麻煩?
國內知名民營銀行主管承認,站在銀行的立場,依照法規規定需協助歸還,確實會要被錯入帳的存款戶到銀行辦理退還,但該行是可以委託他人代理的,網友可以再清楚詢問一下她被錯入帳的銀行。
銀行業者表示,雖然很麻煩,還是需經過本人(或代理人)同意並確認,銀行才能協助匯款,民眾總不會希望錢在未經同意或確認前,戶頭的錢被挪動吧。
銀行主管表示,因銀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銀行非依法院之裁判或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接受第三人有關停止給付存款或匯款、扣留擔保物或保管物或其他類似之請求。因此若遇有這些情事,在不違反法令之情況下,多提供下列服務協助處理。一般標準的sop如下:

若轉出帳務客戶為本行客戶,有二個步驟,一是建請客戶提示轉帳交易憑證。二是致電入帳行並說明案由,請其協助聯繫存戶並辦理款項返還。
若轉入帳務客戶為銀行客戶時,一般銀行有三個SOP。
一是接獲轉出銀行或轉出客戶通知,協助聯繫存戶本人並請其辦理款項返還。
二是存戶應攜帶存摺及原留印鑑,來行填寫取款憑證辦理款項返還;
倘存戶本人不克前來銀行辦理,得委託代理人持存戶存摺及原留印鑑辦理。
另外銀行主管也補充,由於本案是由轉出客戶自行於自動化通路辦理之交易,是否為錯植帳號,銀行端無法知悉,故不論是轉出行或轉入行,僅能儘量通知存戶以協助款項返還。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