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 發達集團首席分析師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07-11 09:53

砷油裁罰標準前鬆後緊 衛署一日兩變

麥當勞炸油含砷風波不斷,衛生署今晚原本表示,對於已用過的炸油,需要依推估風險來決定裁罰與否;3小時過後卻改口表示,可以比照未用過的新鮮炸油,超過0.1ppm就罰。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謝定宏在今晚7時的記者會中表示,總砷量0.1ppm的標準,僅適用未使用的新鮮油脂;已用過的炸油標準,仍以酸價為管制指標,如果其中驗出砷,行政裁量權將可以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的每日攝取量,達3ppm的危害程度,就會開罰。
不過,晚間10時許,謝定宏主動致電衛生署記者室,表示已用過的炸油砷含量,還是可以比照0.1ppm的食用油脂衛生標準;違規的餐飲食品業者如果未於限期內改善,則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罰則,處新台幣4萬到2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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