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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2-28 21:39
原民會:轉型正義已邁出第一步
陳宜加 2017.02.2818:32
原民團體今天齊聚凱道怒吼,要求歸還傳統領域、落實轉型正義。原民會表示,蔡英文總統去年代表向原住民族道歉後,成立「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日前並已發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
針對原民訴求傳統領域劃設不應排除私有土地,原民會表示,現行辦法均以部落及民族為主體,並由部落主導組成劃設小組,日前部分部落主動劃設與宣布傳統領域,展現部落自主精神,但為具法律效力,仍希望各部落循行政程序,依規定由公部門協助作業,以確保劃設範圍有法律拘束力。
原民會重申,歷史上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到目前已有很大的變化,許多地區是公有土地,有些則是都市地區或私有土地。而私有土地的所有權人不只包括非原住民、也包括原住民個人,若因將其劃設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導致「個人」使用土地仍須經原住民族部落集體諮商同意,將與憲法第15條保障私人財產權產生衝突,恐引發爭議並產生執行上困難,因此現階段先暫時排除私有土地,才不會影響原住民與非原住民個人的財產權。
其次,原民會在廣泛聽社會各界正反意見後,認為政府過去10年來3度送進立法院的土海法草案版本之傳統領域定義是正反意見之最大公約數,因此現階段先暫時排除私有土地可大幅降低財產權受影響所引發之爭議。
另為落實蔡英文總統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的政策目標,原民會已於105年11月14日成立「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特定區域推動辦公室」,擬定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及土地及海域使用管制相關規定,期能針對原住民族土地之特殊使用需求進行規劃,以促進原住民族土地合理之使用。
此外,部分人士期待原民會藉由劃設辦法一併處理原住民族主權及涉及權屬變動之土地返還(如台糖土地)等問題,但這些問題都是在法律甚至憲法等更高層次位階才能處理的問題,劃設辦法所劃設之範圍將作為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行使之法定範圍,而範圍內土地的權屬並不會變動,未來傳統領域土地的權屬變動會在「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中另為規範,故針對主權部分原民會仍將持續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與「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二大法律案以積極回應族人的期待。
另有關落實轉型正義及原轉會推動部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業已於105年12月27日召開預備會議,將來將每3個月召開定期會議,與原住民族各族推舉的代表,針對各項轉型正義議題開啟平等研商。
原民會最後強調,政府不僅已將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送入立院,返還平埔原住民身分的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也列入優先審議法案,民族自治的基礎「部落公法人」也即將上路,在傳統領域、自治及轉型正義等三大面向上,原住民族政策業已進入了史無前例的嶄新ㄧ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