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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9-10 09:57
Note7一週7投訴 高市府發文三星解決
Note7一週7投訴高市府發文三星解決
高雄市府已收到7位Note7購買者,以害怕Note7會危及人身安全的理由進行消費申訴。吳慧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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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Facebook分享到 Plurk分享到 Twitter2016年09月10日00:24
南韓三星Note7手機上月底上市後,全球傳出多起自燃或爆炸案例,高雄市消保者保護中心近一周接獲7起Note7消費申訴,這7位購買Note7消費者,手機皆未自燃或爆炸,但均以「有危害使用者人身安全之虞」理由,要求高雄市府出面協調三星公司退費或換機,高市府已發文台灣三星在15天內回函,除應秉持已公告辦法換機外,並應秉持企業的道德與責任,正視消費者的退費訴求。
高雄市主任消保官殷茂乾說,7位購買Note7消費者,有5人主張全額退費,另2人要求換機,高雄市府在本周已依消費者訴求,一一發函到三星台北分公司,請其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消費者與企業因商品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提申訴,並要求三星在文到15日內回函。
殷茂乾說,目前三星已公告換機方案,2位要求換機的申訴者,應能順利換機,但對另5位主張退費的申訴者,在三星尚未提出退費方案前,高市府呼籲三星應秉持企業的道德與責任,正視消費者的退費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