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空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7-08 16:45

災損經報備勘驗 可申請減免稅捐

台灣時報/記者陳志仁/新北市報
「尼伯特」颱風以強颱之姿直撲台灣,新北市政府稅捐處提醒所有市民朋友除應作好防颱的準備,降低生命財產的損失外,若因颱風造成財產的損失,亦可提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的減免申請。
稅捐處表示,房屋若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得依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稅捐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此外,房屋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地價稅的部分,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十二條的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因此,受災土地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後三十日內,向稅捐處提出申請。
稅捐處指出,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的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日起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
稅捐處說,查定課徵娛樂稅的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稅捐處申請扣除因災害致未營業的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的娛樂稅;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的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稅捐處暨所屬各分處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八00五八0七三九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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