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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3-03 18:51
這個社會說到底,無非就是錢、權、名的那些事
王石說:“在中國社會尤其在80年代,突然很有錢,是很危險的。中國傳統文化來講,不患寡,患不均,大家都可以窮,但是不能突然你很有錢。在名和利上只能選一個。我的本事不大,我只能選一頭,我就選擇了名。”(你是認真的嗎?)不過事實的確證明:對於權、錢、名的選擇是一代又一代人面對的難題。有人說中國是一個權錢名並重的社會,有人說你看人家國外億萬富翁基本沒機會當總統(那wuli走位風騷的美國Danald Trump和一頭秀髮的英國Boris Johnson是不是可以洗洗睡了…)。權、錢、名本身不分對錯,從過去到現在,一代又一代人對它們的價值選擇到底是怎樣的?在這個價值多元化的今天,又會變成什麼樣呢?
文 / 何懷宏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倫理學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導師
1權、錢、名
首先說權力。這裡所說的權力是明確的政治權力,例如擔任政府官員,和福科所說的廣義的、隱蔽的權力不同。
人為什麼追求權力?有沒有把權力作為本身目的來追求的?有的。但也有人並不是將權力作為自在目的,而是作為手段。比如試圖改造中國與世界,實現自己的社會政治理想;或者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獲取成就感;也可以作為索取財富和名望的手段。一些人花錢買官,就是看到了權力背後的財富回報。
金錢有一種底線的性質。完全沒有金錢就沒有辦法生存。而往高處看,物質的欲望又是無限的。因此,金錢幾乎被所有人追求但又不像政治權力那麼稀缺。社會中可以有大量富人,甚至一個很龐大的中產階級,但權力幾乎永遠是金字塔型,塔尖是稀缺的。
名望比較複雜,它不像權力、金錢那麼實在,有些時候看不見、摸不著,忽起忽落。但有的名望比較持久。
名望似乎是最有可能把物質和精神、有形和無形結合在一起的。名聲其實存在於他人當中。知道你的人越多,你越有名望。名望很複雜,有各種各樣的存在。從社會的角度來看,人們更強調一種文化的名望,因為文化名望曾經在制度結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權力也好、名望也好,都比金錢更引人注目,但也有它們的限度。
權力的本性會很容易有一種侵奪性或僭越性。因為權力在某種程度上是管理其他資源的,因此很容易把其他東西也據為己有,都納入權力的範圍。也就是說,某種意義上權力的本性是擴張的,因此不得不經常使用一些外在的也是同樣強硬的東西來限制它。尤其最高的權力,如果不受制約,它同時也就是最大的財富和名望。在集權主義的社會中,最高權力者同時也是最大財富和最高名望的擁有者。
文化的名望會更持久。歷史上多少權力和財富的擁有者消失了,但人們還記得貝多芬和孔子。他們在所處的社會中其實並沒有什麼權力和財富。所以有時候,文化比政治更長久。
2從社會變遷角度看權、錢、名
權、錢、名都是社會價值觀,也是社會資源,因此必須從社會變遷的角度去討論三者的關係。在某種意義上,對這些社會資源的追求受到社會制度的決定性影響。
在一個時代和一種社會制度中,人們追求什麼是由這個社會提供的條件和可能性決定的。所以,不妨結合中國的社會歷史來討論權、錢、名的關係。
春秋以前基本是世襲社會,原則是“血而優則仕”。高位官職基本是由一些大家族壟斷的,當然會有此起彼落,有些家族消失了,另一些家族慢慢興起了,但基本上都是世襲的結構。到了選舉社會,原則變成了“學而優則仕”。至少從唐以後,唐宋元明清都是科舉,通過考試來選舉官員。
劃分世襲和選舉社會的主要標準是什麼呢?就是權、錢、名。這裡的名望主要是指文化名望。社會分層的結構是由權、錢、名的分配規定的一個人要升職就要通過察舉、科舉制度。
這樣造就了一個書卷氣很濃的社會。從世襲社會到選舉社會,獲取權力的途徑變了,但不變的事實是,政治總是佔據關鍵地位,必須擔任官職才能得到財富。所以中國最長久的政治現象就是官本位。但改變之處在於,血統是先天不可改變的,學則是後天可以努力獲得的,無論是察舉還是科舉都是如此。
察舉主要是地方長官從當地一些有名的人中,推薦幾個人到朝廷去做官。推薦的依據就是名望。一是德行,一是才學。科舉階段不直接根據名望推薦,首先通過考試證明文化能力,金榜題名之後,獲得文化名望才有任官資格。
當時的社會,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權力本位,但文化名望是獲取權力的首要途徑。中國人最重視權力和名望,使社會成為某種意義上的全民社會。
權力占優的社會並不少見,但像中國這樣名望占優,在其他文明中是很少見的。唯一的例外也許是斯巴達社會。它把財富放在一個相對次要的位置,甚至排斥財富而重視武士的榮譽。
柏拉圖的《理想國》中提到了這樣的社會。他希望是一個統治階層的共產制,這個共產制不是全社會的,只在武士階層實行。一旦進入武士階層,進入社會統治階層就可以獲得權力和名望,但不能有個人財產。試想,如果今天推行這個制度,告訴大家“歡迎來當官,你可以有最大的權力和最高的名望,但將失去個人財產”,不知道有多少人還願意考公務員了?
這種某種程度上的“權民社會”一方面創造了燦爛的中國文化,另一方面也遇到了困境—經濟實力下降。這在近代與西方相比就很明顯了。
古代中國人從來就不缺技術發明的能力,但為什麼兩千多年來技不如人、器不如人?
這與價值追求太有關係了,也就是中國人“志不在此”。科舉變成千軍萬馬走獨木橋,這讓中國的國力和財富明顯受到了影響。
1905年廢除科舉制,文化土崩瓦解,知識份子“趨向革命”。這時文化名望衰落了。而經濟的實力在近三十年迅速崛起,在某種意義上說,我們進入了一個“權錢社會“。從價值追求來說,這兩者變成了最主要社會價值,權力也是以經濟為中心,意味著整個社會國家的價值目標集中於此。對於個人而言,過去國家是唯一的雇主,現在則有多種多樣的機會。
3各得其所,各盡所能
從社會趨勢來說,權、錢、名還是應該相對分流,各得其所。過去的關係可能過於緊密,比如說權錢交易。為什麼茅於軾提出,不要讓有錢的人有權,也不要讓有權的人有錢?這就是要在權錢之間產生一些分割。
在美國,億萬富翁幾乎不可能競選上總統。洛克菲勒對政治也有興趣,但很難在政治上有所發展。政治是政治、經濟是經濟、文化是文化,不要攪得太緊密了。比如說,政府太重視哲學,這是好事還是壞事?我的觀點是不能太重視。各自做好自己的事不是更好嗎?
權、錢、名之間的正確關係應該是各有各的領域。不要一有了權力,就什麼能力都具備了。布希、雷根要在大學裡得到名譽博士是很難的,經常被拒絕;中國的很多官員退休後馬上到大學裡當教授、院長,這是很奇怪的事情。分流的關鍵是慢慢弱化或者消解官本位。關鍵的手段還是權力的制衡,要使這個社會各得其所,各盡所能。
影響社會結構的權、錢、名的分配,主要是指高端的分配,是影響社會統治階層再生產的那種分配。但這種高端的權的分配應該不影響所有人的基本權利,錢的分配不應該影響所有人基本的生計;甚至還應該讓人都過能體面地生活。名望也是如此,名望是稀缺資源,但它不應該影響到對所有人的普遍承認,人之為人的一種承認、尊重,這是基本的。此外,在價值方面,我們希望不光是權、錢、名,還要有更廣泛的、超出於此的其他價值追求,比如說精神和信仰,都應該有恰如其分的地位。
(本文全文刊載於《中歐商業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