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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6-18 11:47

國人癌症死亡時鐘 加快20秒

國人癌症死亡時鐘 加快20秒
記者郜敏/臺北報導2015-06-18
衛福部公布去年國人10大死因,癌症(惡性腫瘤)連續33年居首;2至10名分別為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肺炎、糖尿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高血壓性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腎炎和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其中死亡發生時鐘比102年提早11秒,平均每3分13秒即有1人死亡。衛福部呼籲國人應養成健康生活形態,並定期做健康檢查,發現疾病及早治療,提高存活期。
衛福部昨日召開記者會,公布103年國人10大死因。去年全國死亡人數有16萬2911人,死於癌症者達4萬6094人,占死亡人數的28.3%,是首要死因。根據衛福部統計,103年每11分24秒就有1人死於癌症,較102年度的11分44秒又撥快20秒,且罹癌死亡者男多於女。
衛福部另統計10大癌症死因,依序為氣管與支氣管和肺癌、肝和肝內膽管癌、結直腸肛門癌、女性乳房癌、口腔癌、前列腺(攝護腺)癌、胃癌、胰臟癌、食道癌、子宮頸及未明示子宮癌。其中前3名的肺癌、肝癌、大腸癌約佔所有癌症死者的半數。另外,癌症死亡年齡中位數為69歲。但是乳癌、口腔癌只有58歲,子宮頸及未明示部位子宮癌為67歲,顯然,這4種癌症發生年齡較早,且更為致命。
社會案件中常見的事故傷害,去年也奪走7123條人命,位居10大死因第6名。其中男性高於女性,更是1至24歲年齡人口的奪命主因。
衛福部將國人10大死因統計資料以年齡層區分顯示,未滿1歲嬰兒死因以先天性畸形變形及染色體異常為主;1至24歲的死因以事故傷害為主,從25至44歲者開始,死因才改以惡性腫瘤為主;事故傷害、自殺居次。
衛福部以總體事故傷害分析,死亡人數比102年多了504人,1至24歲人口因年輕,較沒有慢性病問題,故死因以事故傷害為主。如陸海空的運輸事故、機動車事故都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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