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f999 放長假2轉待命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5-26 14:56

小心 94%預售屋契約不合格

到PC版
洪欣慈
買預售屋可得睜大眼!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針對六都及新竹縣等7縣市建築業者「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進行查核,結果32建案中高達30案不合格,不合格率9成4。
其中高雄市聯上實業建案「聯上峰景」11項查核項目全數違規,未紀載5%保留款、要求消費者於7日內驗收等,違規最嚴重。
消保處今年3月間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地方政府地政局處,就轄區內建案契約進行抽查,共查核契約審閱權、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房地面積誤差等11項目,僅台中富宇建設「富宇大雅」及寶鯨建設「富椿莊」2建案完全符合規定。
違規情節最嚴重的前3名分別為高雄市聯上實業推出的「聯上峰景」,11項全都違規;新竹縣鼎毅建設的「品川風」違規10項、新竹縣冠軍開發建設建案「隱域」違反8項。知名建設公司興富發建設、璞永建設、麗寶集團旗下寶贊開發等也都上榜。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在所有查核項目中,前三名違規項目分別為「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面積誤差及價款找補」及「驗收」。
在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部分,違規情形多為未記載停車位高度、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面積等,可能造成消費者入住後,才發現停車位高度與家中車輛不合。
另有23建案未記載土地及停車位面積誤差找補規定。陳星宏表示,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業者交屋實際面積與契約中有落差,不足部分業者須全數退款,超過部分買家只須找補2%為限。
舉例來說,若購買100坪的預售屋,實際交屋坪數若大於100坪,消費者僅需支付2%、102坪內超出金額,超過102坪部分則不需再付。
驗收方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說,依規定預售屋契約一定要有5%交屋保留款,消費者握在手上,在驗收時若發現有瑕疵,可要求建商改善完成後再付尾款,聯上峰景的合約無交屋保留款字樣,若消費者驗收時發現瑕疵,建商可能有恃無恐不予理會。
消保處表示,日前已請各地方政府地政局(處)要求不合格業者限期改善,若逾期不改善,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處6萬到150萬罰鍰;消費者若發現購買的預售屋契約有問題,可以要求業者改約,若建商不願更改,消費者可向消保處申訴,已造成財產損失部分可依法開罰。
註:圖說:違反定型化契約前三名建案。(洪欣慈攝)
日期:2015年05月26日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