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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5-01 11:21

〈報稅〉婚姻懲罰稅解除!夫妻可分開計稅 高所得者受惠

〈報稅〉婚姻懲罰稅解除!夫妻可分開計稅 高所得者受惠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2015-05-0111:01
一年一度的5月報稅季登場,今(2015)年綜所稅首度解除「婚姻懲罰稅」,夫妻除薪資外的其他所得,如租金、獎金、股利、利息等可分開計稅,但要合併申報,估算全台有65萬戶受惠,平均每戶省稅2.3萬元;同時,今年最低稅負制的申報所得門檻由600萬元提高到670萬元,會計師說,這兩項變革較有利於高所得者節稅。
個人綜所稅因採家戶申報制及累進稅率,男女結婚成為夫妻後,必須合併申報,因雙方所得合併計算,所得增加自然推高須適用的累進稅率,形成懲罰婚姻效果;《所得稅法》此項規定,被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宣告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失效,財政部才做出解除「婚姻懲罰稅」的改變。
此最大變動是夫妻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稅、合併報繳,國稅局表示,今年起夫妻各類所得都可分開計稅、合併報繳,認定標準包括夫妻難以共同生活、分居達6個月以上,向法院聲請宣告採用分別財產制者;夫妻不繼續共同生活達6個月以上,法院裁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因家暴取得保護令者,以及因家暴取得暫時或緊急保護令者,都可以分開報稅。
夫妻報稅改制後有3種申報方式及5種計算方法,分別是:全部所得均合併計稅、只有薪資分開計稅、全部所得分開計稅,納稅人可以自行選擇;而因薪資或全部所得分開計稅各有2種算法,所以合計起來就會有5種計算方法,夫妻可以任選一種較低的稅率計算。
不過,國稅局表示,今年夫妻其他所得分開計稅,但親屬扶養、儲蓄扣除額等稅收仍須共用。夫妻報稅改制後主要的影響是,有高股利收入的投資人,以及律師、會計師、醫師等高收入族群,今年報稅可望因夫妻各類所得都可分開計稅,而享受降低稅率的減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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