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碎了 發達集團監事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3-20 03:01

公開收購期間沒賣股 稅從天降

工商時報2007.12.12
公開收購期間沒賣股 稅從天降
不少外資、私募基金透過公開收購交易,收購台灣上市櫃公司股權,但若投資人未在公開收購流程釋股,一旦下市後再賣還公司,小心遭課徵重稅。
一名去年以平均成本一○七元買進綠點五百張的王姓投資人,在綠點下市正式轉手捷普科技(JABIL)後,以一○九元賣還公司,獲利近一百萬元,但卻被國稅局認定王君每股獲利八七.八元,今年個人綜合所得暴增四三九○萬元,預估這百萬元獲利,必須課一七五六萬元的稅金。
最近私募基金入主、企業整併等M&A盛行,造成很多公開收購股權案例,目前已知可能產生高稅賦公司,計有綠點、僑銀、致伸、復盛、鼎新及億豐窗廉等,一旦投資人錯過了公開公開收購期,等到股票下市後才讓售予收購者,當心大禍臨頭。
遭課重稅的原因有二:一是.在下市後才將股票賣還公司,國稅局認定非證券交易所得,須以股利所稅課稅。二.持有成本認定上,是以公司每股淨值為依據,而非是股東持股成本做為課稅基準。市場人士表示,由於今年公開收購案件頗多,至今猶渾然不知的投資人,明年收到扣繳憑單,將猶如遇到晴天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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