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烏龜 發達集團代表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20 23:01

警示帳戶縮短為2年 開戶也放寬

避免擾民,金管會今天宣布縮短警示帳戶的年限,由原本的3年,縮短為2年;另外,帳戶持有人未來可向銀行開立貸款專用,或社福專用的撥款帳戶。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警示期間過長,造成帳戶所有人無法開立薪資帳戶以外的存款帳戶,造成不便。因此,決定將年限縮短。
「警示帳戶」是法院、檢察署或警察單位,因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金融機構將當事人的存款帳戶列為警示;過去若被列為「警示帳戶」,帳戶所有人無法以自動櫃員機(ATM)提款、轉帳,即使臨櫃,也無法使用帳戶。目前國內的「警示帳戶」現有1萬4,223戶。
而且,該名帳戶所有人只能開立薪資帳戶,不能開立其他的存款帳戶;再者,只要被列為「警示帳戶」,警示期間長達數年,過去曾是5年,後來才縮短為3年。
邱淑貞說,根據統計,前(2012)年全年的金融詐騙案,件數為7,896件,去(2013)年降為6,830件,已下滑千件;今(2014)年第一季為1,477件,若以單季推算全年約5,908件。
邱淑貞說,因詐騙案呈現逐年減少的情形,加上外界反映,因此,決定再縮短期限為2年(得延長1次,且以1年為限)。
她也指出,考量到警示期間無法開戶,導致有資金需求的帳戶所有人,無法完成銀行貸款的撥款程序,或是社會救助、老農津貼、身心障礙等撥款流程,因此,放寬規定,作為銀行貸款或社福專用的撥款,警示帳戶所有人仍可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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