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如 發達公司總經理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2-15 17:39

壽險業爭取投資陸企寶島債

壽險業爭取投資陸企寶島債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4年2月15日電)金管會研議修正壽險國外投資相關法規,而壽險除了積極爭取寶島債不計入海外投資限額之外,也爭取可以投資陸企所發的寶島債。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邀集壽險業者討論修正國外投資相關法規。
壽險業者爭取3大方向,包含壽險投資國外不動產可以透過信託,或者國外特殊目的公司(SPV)可以向母公司融資,投資國外不動產。且不再限制區域,金管會專案審核即可。
投資寶島債不計入海外投資限額的定義;與鬆綁體弱壽險公司,也就是資本適足率(RBC)低於200%的壽險公司爭取投資大陸的有價證券,包含股票指數型基金(ETF)、銀行間債券。
壽險業表示,目前壽險公司所要投資的債券,仍有信評的限制。不過以大陸所發的債券不見得會有信評,壽險業者若想要投資陸企所投資的寶島債就會有限制。
另外壽險業也爭取,投資寶島債若有信評者,可不計入海外投資限額當中;但若沒有信評者,仍要計入限額當中。
業者解釋,雖然寶島債不計入海外投資限額,但是對於個別的債券等,法規仍有上限規定,且目前寶島債的標的不多,不會造成壽險公司集中度風險。
金管會官員表示,已經將壽險業投資寶島債不計入海外投資限額當中納入保險法修正。不過為了鼓勵壽險業投資寶島債,因此修正國外投資相關法規時,壽險業可先投資外企所發的寶島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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