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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邊一朵雲 發達集團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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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08-06 21:12
證交所:積極、開放態度推動優良台商來台上市
呼應鴻海集團今 (6)日宣布愛台大投資計畫,原本計畫在海外申請上市、或是已上市掛牌集團公司將回台申請以第一、第二上市,證交所今 (6)日重申,在7月底行政院就大陸投資上限鬆綁後,除大陸地區註冊企業不得來台上市外,已經全面解除,符合上市條件均可申請來台上市。
證交所表示,今年5月16日公布開放外國企業來台上市,其中開放限制大陸地區設立登記之公司、受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權超過20%或有主要影響力股東之企業、大陸投資占淨值比例超過淨值40%上限者不得來台上市等規定。
證交所表示,在7月31日行政院就大陸投資上限鬆綁後,除大陸地區註冊企業不得來台上市外,已經全面解除,外國企業在符合設立年限、規模及獲利能力等上市條件下,無須於臺灣設置製造或銷售據點,即可申請來台上市籌資。
證交所再次指出,過去十年來,臺灣資本市場在上市公司股份、規模及股價三方面均持續成長,整體市場周轉率表現突出,於亞洲地區排名數一數二,市值占GDP 比重與已開發市場相當,呈現高度金融深化與證券化,外資對臺灣市場持續加碼,顯示臺灣資本市場逐步邁向國際化市場。
為提供市場投資人良好投資標的,同時提供優良企業募集管道,證交所表示,秉持公平開放態度,致力於擴大臺灣資本市場成為國際化籌資平台,積極推動優良企業來台上市籌資,將資金挹注營運、擴展,並將經營獲利成果回饋分享投資人,共創投資人、企業與當地國,及資本市場多贏局面。
外國企業為因應市場競爭環境、考量海外長期佈局,多於境外地區設置生產基地或銷售據點,證交所表示,因應企業全球佈局,對外國發行人之審查重點在於暸解其企業體分工,對公司治理情形、集團企業內與母子公司間交易有無非常規之情事進行暸解,評估其有無不宜上市情事。
同時,證交所指出,為強化專家職能,倚重會計師之查核簽證,並賦予輔導承銷商於上市及其後二年度協助上市公司持續遵循相關法令規範之責任。在上市後監理方面,證交所將積極與當地證交所洽談各種合作事宜,有助於市場間資訊交換與強化監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