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層肉 發達集團副總裁
-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2-10-11 12:22
醫療糾紛──扼殺醫療的套索
醫療糾紛──扼殺醫療的套索
醫師作家/劉育志
醫學被賦予了過度的想像與期待死亡與併發症成為指責控訴的標的!?
經濟奇蹟是台灣曾經創造的傲人成就,受益於高度經濟成長及無數前輩的努力,讓台灣的醫療水平與世界各先進國家相較已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對抗疾病的藥物與治療方式不斷被研發,也不斷地被實現。1950年,台灣人民的平均壽命不到60歲,半個世紀後,平均壽命已經接近80歲。
但是,隨著醫療的進步,卻意外衍生出了一個複雜糾葛的困境。民眾對於種種醫療成就的片面認知,使得醫學被賦予了過度的想像與期待。對於長生不老的渴望、對於死亡的恐懼更大大加深了「醫學應該無所不能」的想望。「死亡」本來是生命的必然,如今卻被解讀為「醫療失敗」的印記。只要治療結果不如預期,便會出現爭議。
受限於個體的多樣、生命的不確定與醫學的極限,死亡與併發症仍是不可避免的存在,但卻成了指責控訴的標的。衛生署醫事審! 議委員會接受司法或檢察機關委託鑑定之醫療爭議案件統計,1987年有145件,2011年則有547件,成長了2.7倍。其中以外科的案件最多,佔34%,其次為內科27%、婦產科15%及小兒科8%,傳統四大科因為攸關人命,糾紛最多,合計超過8成。
以刑逼民,迫使醫師採取防禦性醫療
在台灣因為刑事訴訟是由檢察官發動偵查、保全證據,告訴人無須負擔舉證責任、免律師費、免裁判費、還可附帶請求民事賠償,使得高達8成的案件採取刑事附加民事賠償的方式處理醫療糾紛。「以刑逼民」竟成為扭曲的常態。刑事罪名的控訴讓醫師與殺人兇手之間只有一線之隔,迫使醫師必須採取防禦性醫療,避免自己身陷訴訟泥沼。
除了上述這些走進訴訟程序的醫療糾紛外,其實還有更大一部分是由醫院私下調處和解。每一年全台灣有多少醫療糾紛是在私下和解,並無法確切得知,僅能粗略的估算。
根據審計部的調查,教育部、衛生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台北市、高雄市、台北縣政府所屬公立醫院,2003年至2005年間,依內部處理機制調處醫事爭議案件,共800餘件,每年皆成長3成左右;而醫院所負擔的爭議費用共1! 億7千餘萬元,案件數及費用皆是逐年增加。台灣的公立醫院在所有醫院的佔率約在15%左右,由此推測每年全台灣未進入訴訟程序的醫療爭議案件恐怕已經超過3,000件,負擔之爭議費用可能高達15億元。
頻繁無度的醫療糾紛已使醫病雙方陷入難解的僵局,醫療中最需要的信任已蕩然無存。根據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所作的調查,超過9成的醫師在臨床工作上會採取防禦性醫療。一方面藉由更多的檢查、照會來避免糾紛,另一方面則避免處理複雜的病人或容易產生併發症的手術,部分外科、骨科、婦產科、神經外科醫師不再執行手術,而部分的放射科醫師不再判讀易生糾紛的乳房攝影。防禦性醫療讓重症、急症的患者找不到醫師願意處理,而婦產科醫師不敢也不願意執行接生業務,徬徨無助的「醫療難民」越來越多。
而動輒數年的漫長訴! 訟更無法給予病人任何補償,只有無盡的仇恨與煎熬。我們不禁要問,醫學所實現、所追求的又是什麼?為何醫學開創的成就,竟成了勒住醫學的頸圈?
醫病雙輸的困境需即刻改變
輕率指控的醫療糾紛讓醫療體系嚴重失衡,導致醫病對立,更加速崩壞的腳步。此時此刻,正是需要審慎思考的節骨眼。醫學變化得太快,而解決醫療爭議的制度需要盡快跟上。很顯然的,現有的制度非但無助於病人安全的提昇,更讓整個狀況陷入了死胡同,且急遽惡化。醫療是事關重大的公共財,需要被細心呵護,萬萬不該再放任其飽受摧殘。
「醫療責任慎刑化,強化訴訟外調解程序,尊重醫療專業裁量權」是改善台灣現狀可以努力的方向。在世界各國對於醫療糾紛的調處有不大相同的制度,或許「健康法庭」、「不責難補償制度」皆是可以參考的方法,雖然這些制度皆非完美,但可能有機會改變眼前「醫病雙輸」的困境。
除了制度面的改變以外,「生死教育」是另一個相當關鍵環節,唯有正確認知醫學所扮演的角色與極限��! �對醫學抱持合乎常理的期待,人類才能發揮醫學的能力,取其善而避其惡。
台灣引以為傲的醫療體系正面臨空前的危機,醫療糾紛的調處已是迫切的課題。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曾經表示:「以善意為出發點的醫療決策與處置,不該被視為犯罪行為。(insure that medical decision-making, exercised in good faith, does not become a violation of criminal law.)」
希望追尋正義與真理的法律,不會被濫用為扼殺醫療的套索。希望這一處難能可貴的醫療烏托邦可以永續,可以繼續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