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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S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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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9-28 07:16
董監改選表決受阻國票金僅拿高興昌3席董事
董監改選表決受阻國票金僅拿高興昌3席董事
1533992011-09-28 01:14 中國時報 黃琮淵、林上祚/台北報導
高興昌鋼鐵(2008)昨日進行董監改選,場中火藥味十足。受公司派阻撓,不能參與表決的國票金,原本希望可奪得四至五席董事,最終只拿下三席,揚言將採取法律行動、爭取股東權益。
國票金持有高興昌股權32.6%,與公司派勢均力敵。不過改選現場,公司派主張,國票金持有高興昌股票「不符合金控法規定」、不能參與表決,讓徒有股權的國票金當場傻眼。
國票金發言人邱銘恩表示,金管會並未表達國票持股不符金控法的態度,而公司派認定金管會沒有核准,卻也拿不出公文,擺明「拿雞毛當令箭」,這根本就是技術性杯葛。
國票金內部沙盤推演,三席董事在董事會中毫無影響力,未來公司派可能透過減增資方式,稀釋國票股權,為避免被公司派「乾洗」,國票金已研擬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保障全體股東權益。
針對高興昌公司派呂氏家族,向金管會主張,國票金持有高興昌股權,參與高興昌董監改選,違反金控法相關規定,金管會主祕林棟樑表示,國票金持有高興昌股票,係當初楊瑞仁掏空案,國票所取回之債權擔保品,依法股票擔保品須於四年內處分完畢,在處分完畢以前,國票金持有高興昌股份,在股東權益行使上,法律上並沒有特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