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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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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5-19 15:18
佳龍擬現增1500萬股案,補充暫定每股發行價為25元等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9955)佳龍-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補充公告)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5/19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0,000仟元發行股數:15,000仟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8.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5元,實際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及其他法令並參酌發行市場狀況訂定之(補充公告)。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補充公告)。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增資發行股數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補充公告)。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補充公告)。1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辦理。(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其他未盡事項,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3)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