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8 11:05

南韓最高法院2部7日表示,已對涉嫌違反《產業技術保護法》的台灣發光二極體(LED)製造商億光電子(Everlight),判處6000萬韓元(新台幣131.4萬元)罰金。(億光電子提供)
高佳菁/核稿編輯
〔編譯盧永山/綜合報導〕南韓《東亞日報》8日報導,南韓最高法院首次裁定,對於在南韓竊取產業技術並非法使用的外國企業,可在南韓進行處罰。這是司法部門首次就適用雙罰規定的外國法人,明確南韓刑事審判權的具體管轄標準。
南韓最高法院2部(主審法官嚴相弼)於7日表示,已於上月14日維持原判,對涉嫌違反「產業技術保護法」的台灣發光二極體(LED)製造商億光電子(Everlight),判處6000萬韓元(新台幣131.4萬元)罰金。
億光電子於2016年透過挖角競爭對手首爾半導體3名前職員,獲取了這些人員在任職期間擅自拍攝或離職時透過可移動存儲設備非法帶走的LED技術相關商業秘密,由此被移送審判。根據「不僅處罰違法行為實施者,同時處罰所屬法人或雇主」的雙罰規定,當首爾半導體前職員因涉嫌非法洩露商業秘密被起訴時,億光電子也同時接受了審判。南韓「勞動基準法」或「防止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均適用此類雙罰規定。
億光電子主張其獲取商業秘密的行為發生在台灣,南韓法院沒有管轄權。但一審法院未採納該主張,判處5000萬韓元(新台幣109.5萬元)罰金。二審法院則推翻了一審中「不構成『產業技術保護法』規定的產業技術」的無罪認定,將刑量加重至6000萬韓元。
南韓最高法院在判決中指出:「若產業技術及商業秘密的拍攝、非法洩露行為發生在南韓領域內,即使獲取和使用該技術的行為發生在國外,仍可視為在南韓國境內犯罪」,並認定「將該公司(億光電子)視為在韓國領域內犯罪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