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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1-08 16:08

新加坡、馬來西亞共同簽署「柔佛—新加坡經濟特區」協定,加強互惠互利

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共同簽署「柔佛—新加坡經濟特區」協定

一、新加坡副總理暨貿工部長顏金勇與馬來西亞經濟部長拉菲茲於本(2025)年1月6日共同簽署「柔佛—新加坡經濟特區」協定,該項協定係集合星、馬兩地優勢,共同吸引新加坡及全球企業對該經濟特區進行投資,目標是首5年推動與促進50個項目、10年內累計擴展100個投資項目,預計可在特區內創造2萬個高技能就業機會。星、馬兩國預期在本年第3季批准該項協定。

二、根據前揭協定,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將在4大方面加強互惠互利的合作,以利爭取國際投資,包括:

(一)經濟合作:共同促進製造業、物流、食品安全、旅遊、能源、數位經濟、綠色經濟、金融服務、商業服務、教育及醫療保健等11個領域的投資;

(二)促進人員與貨物的跨境流動:將分階段提高通關人流、實施自動化通關通道與無紙化貨物通關。星、馬兩國亦將加強兩國的交通連結、探討如何鼓勵更多商用車輛使用第2通道通關,以及探討數據共享的可能性,讓貨物通關更加便利;

(三)提高經商的便利性:馬來西亞將成立一站式投資協調中心,提高在經濟特區經商的便利性;

(四)支持經濟特區的人才發展:為吸引符合產業需求的人才到經濟特區工作,兩國將加強專業技能培訓與教育。

三、星、馬兩國將持續探討新的合作領域與適合的措施,其中包括在符合兩國法律、法規及要求下,加強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馬國亦將為該經濟特區提供多項稅務獎勵措施,包括對高成長領域的新投資公司實行特別公司稅率。

四、此外,新加坡總理黃循財與馬來西亞首相安華於本年1月7日共同主持「第11屆星馬領導人非正式峰會」,兩國代表於會中相互交換6項合作諒解備忘錄及1份意向書,內容涵蓋碳捕捉與封存、碳信用交易、高等教育及打擊跨國罪案等多方面的合作。

五、黃總理表示,「柔星經濟特區」為星、馬兩國重要的合作項目,可利用新加坡與柔佛州的互補優勢來加強雙方的競爭力與價值,合力吸引更多國際投資,並為兩國民眾創造更多的工作機會。

六、安華首相指出,該經濟特區為「獨特」的計畫,由兩個國家合作發展經濟特區在全球少見,顯示星、馬兩國關係密切且政治穩定,並有明確的經濟政策與方向來吸引投資。

七、「新加坡工商聯合總會」(SBF)表示,該經濟特區是一項讓新加坡經濟、馬來西亞經濟與企業3方共贏的倡議,在日益不穩定且競爭激烈的環境中,可提升柔佛與新加坡對投資人的吸引力,未來更將成為改變商業形態的投資項目。

八、「新加坡製造商總會」(SMF)透露,受新加坡高成本與土地限制影響的企業,包括精密工程、電子製造與食品生產等,對該經濟特區最感興趣。企業可透過該經濟特區,藉助新加坡的創新能力與柔佛州從事高成長製造活動的資源,進一步整合供應鏈。(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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