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1 05:30
賴清德總統國慶演說提到,會加快打炒房的效率,並擴大對租屋族照顧,實現居住正義;內政部正加快社宅第四箭的「使用權住宅」推進速度。(資料照)
非永久產權 房產業:購屋者具實質居住需求 炒房可能性低
一表看懂使用權住宅(資料來源︰內政部製表整理︰財經新聞群組 圖︰資料照)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賴清德總統在國慶演說中提到,會加快打炒房的效率,並擴大對租屋族的照顧,實現居住正義;內政部正加快社宅第四箭的「使用權住宅」推進速度。房產業建議,若能將「新青安」利息補貼優惠也複製到使用權住宅,或可有效增加購買誘因;據透露,內政部初步將選定人口密集的北部現有社宅作為示範。
籲比照新青安利息補貼 增購買誘因
今年第一季房價所得比達十.三五倍、房貸負擔率達四十四.三%,均創下二十二年以來購屋負擔最沉重的一季。房產業者認為,內政部除了直接興建社宅、包租代管及三○○億擴大租金補貼等三箭來照顧百萬租屋族外,對於「長久安居」的需求也應要射出第四箭,即長年期的使用權住宅,若能再搭配「使用權版的新青安」,透過利息補貼降低借款利率,或有機會扭轉使用權住宅的困境。
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指出,地上權、使用權住宅因非永久產權,會選擇購買這類型的民眾,通常是有實質居住需求,炒房動機與可能性很低,但相較所有權住宅,不管是未來使用權住宅或目前的地上權住宅,都面臨房貸成數低、利率較高等劣勢。
房產業者建議,既然政府推出「新青安」照顧想要購屋的首購族,若能將「新青安」利息補貼優惠也複製到使用權住宅,可有效增加該類住宅購買的誘因。
另目前地上權開發案期限最長為七十年,已滿足兩代人居住需求,但一次綁七十年、對於資金有限者來說負擔沉重,若能將期限規劃在最短二十年、最長七十年,並提供每十年作為一個間隔期限的選項,讓民眾可依據自身負擔能力彈性選擇,或是七十年切為前、後兩階段,期限各為三十五年,難以擴大推動的地上權住宅就可有機會解套。
房市專家何世昌認為,推動使用權住宅前應制定嚴謹配套措施,包括債權、出租、出售規定,乃至於社區規約,以及逾期違規占用等罰則,其次,因承購民眾沒有房屋與土地所有權,房屋稅與土地租金是由政府吸收、還是由民眾自行負擔,也要後續討論來尋求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