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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3-09-21 12:02

打房放大絕!囤房稅2.0拍板 最高稅率4.8%、最快後年適用

11:41:02 《金融》打房放大絕!囤房稅2.0拍板 最高稅率4.8%、最快後年適用
【時報-台北電】政府打房放大絕,行政院會今日拍板《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2.0,函送立法院審議。若拍板定案,未來囤房稅率將由現行的1.5%至3.6%,調升至2%至4.8%,更祭出「全國歸戶」機制,最快明年7月1日起上路,後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適用。 財政部說明,為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稅負、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目標,經參酌現行地方政府實施差別稅率經驗,研擬《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酌降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之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為1%;就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調高其法定稅率範圍為2%到4.8%,各地方政府均「應」參考財政部公告基準,按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 另外,財政部提到,調降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及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的法定稅率,從3.6%調至1.5%到2.4%,鼓勵空置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滿足民眾居住需求,及兼顧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因難達使用共識所致非自願性空置情形,具「空屋稅」精神。 至於建商持有待銷售房屋,考量其為房屋供給者,應給予合理銷售期間,故針對持有期間2年以內之房屋,法定稅率調整為2%到3.6%,超過2年的餘屋則適用一般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範圍2%到4.8%。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上述修正草案並參考現行地價稅課徵方式,增訂自住房屋設籍要件,房屋稅由按月計徵改按年計徵,期房地持有稅課徵一致,簡化作業;另增訂信託房屋,與委託人或受益人持有之房屋併計戶數適用差別稅率,防止分散持有,規避較高稅率,以及修正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下同)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適用對象,防杜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取巧適用免稅。(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黃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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