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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6-14 00:46
工具機早收未談妥 江陳會前再談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010年6月13日電)ECFA第3次
協商今晚結束,工具機、聚丙烯等項目列入早收清單尚
未談妥,可能合併在第 5次「江陳會」預備性磋商再談
。而台商到大陸開設醫院,必須取得醫療許可才能符合
資格。
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長黃志鵬領軍的ECFA(兩岸經
濟協議)第 3次協商談判團預定明天返抵台灣,經濟部
隨即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據透露,有關ECFA的原產地
規定,附加價值率將比現行35%高,比照「東協加一(
中國)」的40%左右。
經濟部表示,第 3次ECFA協商取得重大進展,完成
ECFA文本序言、5 個章節、16條條文,並且談妥貨品貿
易早期收穫計畫、服務業早期收穫計畫及貨品貿易臨時
原產地規則、服務提供者定義、貿易救濟等 5個附件。
相關官員表示,第 3次ECFA協商中台灣關切的工具
機、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等項目,兩岸尚
未達成共識。官員說,「有可能舉行第 4次正式協商或
是以合併江陳會預備性磋商進行」。
此外,有關服務業部分,相關官員指出,兩岸開設
分行的服務人定義,就是必須要是兩岸國民,至於台商
到大陸獨資設立醫院的前提,則是必須要有醫療相關證
照或許可。
官員表示,目前台商到大陸設立醫院,只能夠以合
資的方式進行,醫療服務業納入ECFA早收清單,如國在
台灣有開設醫院,台商可以獨資的方式到台商投資集中
地方設立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