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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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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08 23:46
財政部反傾銷 調查大陸進口吊白塊
【中央社╱台北8日電】 2010.02.08 11:15 pm
財政部表示,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進口「甲醛合次硫酸氫鈉(俗稱吊白塊)」課徵反傾銷稅暨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經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決議進行調查。
財政部說,本案申請人符合提出申請案資格,根據提供資料顯示,進口涉案貨物已達傾銷及損害台灣產業的合理懷疑。財政部已於 2 月 6 日公告進行調查,同時函請經濟部調查有無損害台灣產業。
財政部指出,經濟部應於接獲本案通知翌日起40日內,將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經初步調查認定有損害台灣產業者,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翌日起70 日內,作成有無傾銷的初步認定,決定本案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表示,涉案貨物主要用途為強力還原劑及漂白劑,為人造橡膠ABS(丙烯-丁二烯-苯乙烯樹脂)及MBS(耐衝擊改質劑)製造業之重要助劑;參考海關稅則號別為28311020及28319000,現行進口稅率為3.4%,申請人依所蒐集的涉案貨物正常價格及輸入台灣價格推算的傾銷差率為20.03%。
財政部說,本案如經財、經兩部作成有傾銷及損害台灣產業初步認定,財政部將依據實施辦法規定,於初步認定翌日起60日內,完成有無傾銷最後認定,經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者,財政部應即通知經濟部。
經濟部應於接獲通知翌日起40日內,作成該傾銷是否損害台灣產業之最後調查認定,並通知財政部。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翌日起10日內,提交該部關稅稅率委員會審議,就是否課徵反傾銷稅作成最終認定。
【2010/02/08 中央社】@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