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酒店妹把自己與已婚男客的外遇情po上臉書社群公開,男客妻子怒告酒店妹獲判賠二十萬元精神慰撫金。(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20/11/30 00:37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某企業林姓老闆到酒店光顧、結識陳姓酒店妹,林男妻子控丈夫與酒店妹暗中交往1年餘、拍下許多親密照片影像,還以老公、老婆互稱。兩人1年後分手,酒店妹竟在臉書社群公開她與林男的外遇情、還自稱是小三。林妻痛陳周遭親友原本不知道她的婚姻狀況,卻從網路獲知其丈夫外遇事,害她身心受創,提告向酒店妹求償50萬元慰撫金。
林妻表示,陳姓酒店妹明知林男是她丈夫,仍於2017年6月間起與其丈夫成為男女朋友,交往互動親密,連丈夫出國出差時,陳女也會陪同前往,但兩人於2018年7月分手,同年11月間,陳女把這段外遇情寫成文章、po上臉書社群。陳女指「與林男在酒店認識,那時林不在台灣,我成為林的小三角色」。她才得知丈夫涉偷吃酒店妹。
酒店妹反駁說,林男為經商、支付小孩生活費、房貸、車貸、銀行信貸與信用卡費等家用,前後向她借取108萬餘元(迄2018年7月),她告上法院,法院判林男要償還她71萬多元,雖然林男曾表明會還錢,但後來林男竟避不見面、斷絕聯繫。
酒店妹表示,後來聽聞林男要前往中國,她才主動聯絡林妻,林妻也說無法聯絡上林男,兩人還相約要到警局報案協尋,但林妻最終未赴約,後來更封鎖所有聯繫管道,林男與其妻都避而不見、一起消失,她不得已之下才會到臉書社群以誇大方式編造故事po文,目的在博取大眾同情、迫使林男夫妻出面處理債務,她自稱是林男小三的說法不是事實。她也在臉書奉勸八大圈的妹子不要像她這麼傻、多麼可笑,要學會愛自己!
台南地院法官從林男與酒店妹有許多親密互動照片及雙方在line上的對話內容,認定兩人有超乎一般朋友的交往關係,已侵害林妻的配偶權,使得林妻受到精神上痛苦,因此依原、被告雙方資力、社會地位等條件,判酒店妹須賠償20萬元給林妻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