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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已於11月6日正式公告,新增澳大利亞為已簽署生效,得就國別報告進行有效資訊交換的國家,自會計年度2018年1月1日後的國別報告開始適用。財政部表示,這也是繼紐西蘭、日本後,台灣第三個國別報告資訊交換國家。
因應國際反避稅風潮,跨國企業集團前一年度合併收入總額達新台幣270億元者,必須在會計年底終了後一年內送交「國別報告」,報告內容涵蓋集團在各租稅管轄區所得、稅負及營運活動分配概況等。
目前已與我國簽署國別報告資訊交換的國家包括紐西蘭、日本以及澳大利亞。不過日本及紐西蘭適用在跨國企業集團會計年度始於2017年1月1日以後的國別報告;澳大利亞則適用2018年1月1日以後的國別報告。
除了國別報告外,備受關注的台版肥咖條款CRS,澳大利亞也早在今年4月繼日本後,成為我國第二個交換金融帳戶資訊的國家。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副司長丁碧蓮表示,目前與我國簽訂租稅協定的國家共有32國,這32國皆是台灣洽簽國別報告自動交換的對象;其中23國已承諾依CRS進行自動交換的協定夥伴國,財政部自2017年起積極洽談,未來若有進一步好消息,會再對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