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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毅 發達公司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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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21 14:22
飲料"常溫保存"范圍引質疑
飲料"常溫保存"范圍引質疑 "常溫"究竟是多少?
無論是牛奶還是飲料,多數都標有“常溫保存”字樣,但很多市民不清楚“常溫”到底是多少攝氏度。在對多家牛奶和飲料生產企業進行的採訪中,記者獲悉“常溫 ”的范圍竟從5℃到25℃不等。這麼大的溫差讓人不得不考慮:如果在這樣的“常溫”下食品變質,應該由誰負責呢?
“常溫保存”下的牛奶變質了
省城某小學教師陳先生日前向記者反映,自己一個多月前從曆山路某超市購買了一箱某品牌牛奶。由于牛奶屬于添加了防腐劑的還原奶,他按照外包裝上“常溫保存45天”的提示,放在廚房陽台上保存。
但就在昨天,他喝到最后幾盒時,發現味道有了變化。“剪開包裝一看,有的牛奶裡面已經變成了小顆粒,味道也明顯有了變化。”陳先生說,從生產日期看,這箱牛奶並沒有過期,他懷疑廚房陽台位置儘管沒有太陽,但仍然溫度過高,超過了“常溫”標準。
“只標注常溫,不標注具體溫度,確實讓很多市民不知道如何對飲品進行保存。”陳先生表示,生產廠家對牛奶變質應該負有一定責任,因為他們的“常溫”標注過于模糊。
陳先生的遭遇並不鮮見,市民小楊也說,自己買回來的牛奶等一般都放在冰箱裡保存,偶然有一次發現應該“常溫保存”后自己犯了難:冰箱裡的溫度按道理來說不能算常溫,長期這樣保存的牛奶肯定不符合廠家要求。
記者在市場上調查時也發現,幾乎所有品牌的飲料為了清涼,都被超市、零售商放在0℃左右的冰箱裡,有的甚至在0℃以下,但這些飲料的外包裝上卻寫有“常溫保存”字樣。“有的飲料外包裝寫有常溫保存,同時也寫有冷凍之后口感更佳的字樣,這樣豈不是自相矛盾?”小楊質疑。
賣飲料的對“常溫”也是一頭霧水
20日上午,記者對曆山路大潤發和家樂福兩家超市進行了走訪,多數品牌的牛奶和飲料外包裝上,都只寫有“常溫保存”、“常溫保存下××天”等字樣,但普遍沒有標注具體保存溫度,只有農夫果園等飲品有一個提示:“開啟后及時飲用,4℃-6℃冷藏24小時內飲用完。”
在大潤發奶產品銷售區,記者看到大多數產品的保質期比較短。其中保質期為7天、14天左右的牛奶、優酪乳產品,都在包裝上標明:2℃-6℃冷藏保存。而一些保質期較長,比如45天或6個月的奶產品,則都標明“常溫保存”。
記者就常溫保存具體是指多少詢問了賣場的銷售人員。奶產品銷售區的一位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常溫就是室溫,是指該產品不用冷藏,也沒有具體的溫度限制。夏天室外溫度很高,常溫保存的乳製品直接放在室內就可以。”
在食品銷售區記者看到,有的食品包裝上標明“常溫保存”,而有的食品包裝上則寫著:乾燥陰涼處保存,避免暴曬。那麼常溫保存和乾燥陰涼處保存又有什麼區別呢?進口食品銷售區的工作人員就此表示,常溫與乾燥陰涼處保存基本上是同義,沒有什麼大的差別,“常溫就是一個比較適中的溫度,不用冷藏但也不能暴曬。”
很多飲料的包裝上也標明了貯存條件,如娃哈哈生產的營養快線,包裝上寫著的貯存條件是:請置于陰涼乾燥處,避免陽光直接照射。保質期(常溫):9個月。飲料區的一位元銷售人員告訴記者,這個“常溫”就是正常的室內溫度,但另一位元銷售人員則表示:“常溫就是23℃左右。”
飲料公司給出的解釋很“八卦”:5℃-25℃
既然銷售人員說不清楚“常溫”的具體溫度,記者隨后又諮詢了一些品牌牛奶和飲料的生產廠家。樂百氏與娃哈哈兩家公司的售后人員先后給出解釋,但結果相差很多。樂百氏售后人員表示,常溫就是室溫,沒有具體溫度;而娃哈哈的售后人員則明確表示,常溫是25℃左右。
“ 夏天和冬天的室內溫度相差很大,常溫會是室內溫度嗎?”對于記者的疑問,樂百氏的售后人員說沒有問題,很多產品都寫著常溫保存,放在室內就可以。而娃哈哈的銷售人員說,25℃是一個平均溫度,夏天室內溫度會高于25℃而冬天則會低于25℃,需常溫存放的產品放在室內貯存是沒有問題的。
伊利乳業售后人員接受採訪時稱,常溫就是室內溫度。對于常溫有沒有一個具體的數值,伊利的售后人員經過查詢告訴記者,常溫是指5℃-25℃。
其他接受記者採訪的飲料和乳製品企業說法也不盡相同,但他們所說的范圍竟然也是5℃-25℃不等。我省質檢部門有關人士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們只對產品品質進行QS認證,對于溫度標注、常溫等字樣該由誰規定,他們也不清楚。
據記者瞭解,目前對于飲品生產廠家標注的“常溫”並沒有具體的國家標準。“這就導致食品廠家在自己限定的范圍內規定常溫標準,而很多不同品牌的飲品如果按照同樣標準保存,結果肯定不同。”相關食品專家稱,尤其是標注“常溫”保存的飲料等,如果長期放在冰箱內,同樣容易變質。
生產廠家最好在包裝上注明“常溫”究竟是指啥
對于市民質疑的常溫標準不同,容易導致飲品、食品變質,廠家保質期實際上存在問題等,也有專家表示,保質期並不能簡單地通過計算獲得,要經過經驗和觀察來確定產品的保質期,還要結合產品的特性和環境。
據瞭解,在做飲料保質期實驗時,一般設置3個溫度,也就是將樣品分別存放于5℃、25℃、37℃三個恒溫箱中。5℃的樣品作為標準樣品或對照樣品,25℃的樣品作為模擬貨架上的樣品,37℃的樣品作為環境破壞性樣品。
一般廠家會每隔5天對37℃條件下的樣品進行品評,品評時與5℃的樣品進行比較。當37℃下的樣品出現與5℃的樣品有較大差異或出現不能被接受的差異時,37℃條件下的樣品便停止實驗,在37℃條件下樣品存放的時間乘以3得到的時間,即為產品的大致保質期。
而25℃條件下的樣品繼續進行實驗,當25℃條件下的樣品也出現與5℃條件下的樣品相比不能接受的差異時,25℃條件下的實驗也停止,其保存的期限便作為產品的實際保質期。
“ 夏天家裡氣溫肯定會比25℃要高,一不小心牛奶等就變質了。”得知記者瞭解的情況后,市民小楊認為,生產廠家還是應該在外包裝上標注具體保存溫度或范圍,這樣消費者在保存時也能有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