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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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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11-19 16:09
川普想動用核武 符合4原則再說
美國核武最高指揮官、美國戰略司令部司令海頓(John Hyten)18日表示,川普總統若「違法」下令發射核武,他會抗命。但什麼才是「合法」命令呢?
海頓在加拿大舉行的哈利法克斯國際安全論壇上說,他只接受川普的「合法」命令。
他解釋說,美國「武裝衝突法」(Law of Armed Conflict,也稱為戰爭法)明定戰爭的四大原則,也適用於核戰。
海頓說:「武裝衝突法有特定原則,包括(軍事)必要性( military necessity)、區分原則(distinction)、比例原則(proportionality)、不必要的苦難(unnecessary suffering),這些原則都有明確定義。」
他說:「若執行不合法的命令,會去坐牢,可能餘生都得在牢裡度過。此法適用於核武、小型武器、小型戰術武器,全都適用。」
武裝衝突法的軍事必要性原則要求部隊僅採取必要行動完成合法軍事目標,攻擊目標應嚴格限制為軍事目標,包括設施、設備和軍隊。
區分原則指的是區分合法的戰鬥目標和非戰鬥目標,像是平民、平民財產、戰俘和傷兵。中心思想是僅與軍事目標交戰,並盡最大努力區分戰鬥和非戰鬥目標,例如不宜把醫院或戰俘營置於軍工廠旁邊。
比例原則為禁止使用任何超過達成軍事目標所需的武力種類或武力規模。
不必要苦難原則為禁止使用武器、物質或戰爭方法造成多餘的傷害和不必要的苦難。
美國參院外交委員會上周舉辦聽證會,討論總統動用核武的職權,這是40多年來國會首次舉辦這類聽證會,反映國會議員憂心川普與北韓領導人金正恩互相叫陣恐引發核戰,有必要討論是否要限制總統片面發動核武的權力。
曾在歐巴馬政府擔任戰略司令部司令的退役空軍上將柯勒(Robert Kehler)在聽證會上表示,接到總統動用核武的命令,軍方高層對軍事必要性、比例原則等合法要件存疑時,有權提出質疑。
現任戰略司令部司令海頓在論壇上呼應柯勒的說法,並解釋遵從總統動用核武命令的程序。
他說,身為戰略司令部司令,「我向總統提建議,他會指示我做什麼,總統的命令若違法,猜猜看會如何?我會說,『總統先生,這是違法的』。他會說,『怎樣才合法?』我們會提出所有選項,混合使用一些武力來回應當時面對的情況,這就是因應之道,並不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