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空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5-18 10:32

鬆綁容積移轉條件 7月1日實施

記者孟祥傑/新北報導
為加速推動防災型都更,新北市政會議17日通過《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修正案,將現行基地須面臨8公尺以上道路才能申請容積移轉的規定,放寬為6公尺且經消防公安檢討無虞就可申請,新規定於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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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局長邱敬斌表示,新北市老舊社區林立,城鄉局為推動防災型都更,鬆綁容積移轉政策,促成小基地加速都更,並鼓勵申請人優先捐贈市府列管消防救災通道範圍內的土地,協助政府打通防救災動線。
邱敬斌說,過去容積移轉審查過程較重視「送出基地」的資格審查,並未納入「接受基地」容受能力,只要送出基地符合規定,都核給最高上限30%的容積,導致「窄巷高樓」的現象頻傳,也造成防災救災等公安疑慮。
邱敬斌表示,修正後的《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規定,都更基地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面臨6公尺道路,或可自行開闢8公尺以上聯外道路系統,可獲上限30%或40%的容積移轉。
若無法自行開闢8公尺的聯外道路系統,基地就必須自行退縮達8公尺,但容積移轉上限僅有15%。 邱敬斌指出,為鼓勵位於有危險之虞、耐震不足等地區的建物拆除重建,這類基地進行防災型都更,不受道路面寬多少公尺、基地面積多大的限制,市府也會積極協助,但申請審查時,基地仍要自行退縮達8公尺,容積移轉上限也只有15%,避免繼續造成窄巷高樓危機。
至於原修正草案中研擬以「積分評點」機制,來審查「接受基地」的條件,因不少議員反對,認為這項限制反而阻礙都更進度,要求市府改為自治條例送議會審查,城鄉局決定暫緩實施積分評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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