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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4-27 12:56
家有違建被拆 屋主要付費了?
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為遏止新增違建及維護公共安全,研擬《台中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草案,26日送市議會審查;卻因配套措施不完備,國民黨團反對列入議案審查。議長林士昌最後裁示照案排入議程,交由議會法規委員會審查第一讀會照案通過。
都發局長王俊傑指出,違建屢傳公安事件,隨建材使用的改變違建越趨複雜;台中市列管6萬多件違建中,以拆除難度較高的鋼骨及鋼筋混泥土構造居多;加上極端氣候易生強烈風災,有更多災害搶救風險。
王俊傑說,市府研擬《台中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草案,盼通過議會審查,未來強制拆除危害公安的違建後,可向違建人收取相關費用;改變過去使用納稅人經費來執行拆除的不合理現象,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市議員楊正中說,因建築相關法令及拆除違建配套措施不完備,市府每年都有編列預算為何還要向民眾收費?國民黨團反對草率將《台中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草案列入議案審查。議長林士昌表示,草案應交由議會法規委員會,依其專業審查,議員有不同意見可在大會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