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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12-09 15:36

公平會懲國際電容器業者 重罰57.9億

公平會懲國際電容器業者 重罰57.9億
2015-12-09 15:15 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
公平會今通過,多家電容器業者藉由共同參與會議或雙邊聯繫,交換競爭敏感資訊,達成限制競爭的行為,將影響我國電容器相關市場的供需功能,因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的規定,對日商NCC、香港商NCC HK、日商ELNA等十家業者共處以57.9億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本案是與美國、歐盟、新加坡共同展開調查的國際卡特爾案件,我國是第一個作成決議處分的國家,本案也是公平會成立以來,對國際廠商罰鍰金額最高的處分案件。
【中央社╱台北9日電】
公平會今天表示,鋁質電容器業者日商NCC、鉭質電容器業者NEC TOKIN及美商Vishay Polytech等共10家美、日、港、台業者,違反公平交易法,處以新台幣57億96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此案為公平會成立以來,對國際廠商罰鍰金額最高案件;本案件是用寬恕政策而作成處分的重大案件,為我國與美國、歐盟、新加坡共同展開調查國際卡特爾(聯合壟斷)案件之一,且我國是國際上第一個作成決議處分的國家
公平會副主委邱永和表示,涉及此案的國際電容器業者,10幾年來透過共同參與會議或雙邊聯繫,交換價格、數量、產能及對客戶的因應等競爭敏感資訊,達成限制競爭的合意行為,影響台灣電容器市場供需甚鉅,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平會合計處以10家業者57億9660萬元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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