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雅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9-09 15:31

發行ECB操縱股價 泰谷光電前董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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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櫃公司泰谷光電科技前董事長劉騰隆,於2011年間與特助劉三寶合謀,以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方式引進支持己方的策略投資人,再由名下其他公司在尾盤以跌停價掛單賣出泰谷光電股票,由金主低價承接,藉此鞏固經營權,導致泰谷光電在1個多月內股價跌幅達36.81%。因2人犯後坦承認罪,台中地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劉騰隆、劉三寶均1年8月徒刑,緩刑3年,並需向公庫支付50萬元。
劉騰隆於2011年間,與劉三寶及鍾姓、黃姓投顧人員達成協議發行ECB,並以壓低股價,訂定更低而有套利空間的ECB轉換價格,以利引進金主承接,再進一步稀釋公司派原持有的股權,劉騰隆並提供名下另3家公司的資金6750萬元,供鍾、黃操作買賣股票,以跌停股價掛單賣出泰谷光電股票後,再找金主低價承接。
結果泰谷光電股價從2011年4月12日至2011年5月26日止,從每股43.2元下跌至每股27.3元,跌幅高達36.81%,與同期間同類股跌幅僅7.94%,而大盤指數跌幅也僅1.84%相較,明顯悖於正常漲跌幅。(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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