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基金   發佈於 2015-04-15 21:46

國發會:境外基金投陸限制缺合理性

2015-04-15 聯合報 記者余佳穎╱即時報導
國家發展委員會今天與歐洲商會召開歐洲商會2015年建議書第一次協調會,邀集歐洲商會及相關部會,針對歐商會關切的15項議題進行協商。其中歐商會關注境內境外基金,對投資大陸的限制不同調,國發會副主委林桓表示,此議題已經請金管會有更明確說明,目前作法是否符合審慎原則,而不是變成產也保護手段,要說明差別待遇的合理性。
林桓指出,台灣針對國內外投顧公司設置的境內、境外基金,在投資大陸限制不同;從2008年時境內境外基金對投資大陸比重都要求上限為10%,不過境內基金金管會近年逐漸開放,到2013年已經變成沒有投資大陸的限制,至於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則仍維持上限10%的規定。
對此金管會在會議上回應,有所差異是審慎措施,境外投資有曝險的疑慮;在管理層面來看,境內公司可以有所控管,但針對境外投顧公司沒辦法做直接管理,因此對境外基金產品進而限制:而MSCI要考量分配,將來可能把A股納入,金管會也會在做通盤考量上限的問題。
不過林桓認為,曝險疑慮應該是針對特定性質、波動較大的市場做限制,而非地區性限制;至於境外公司無法直接做管理,則也可以要求公司長期發行機構監控,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備查;至於MSCI考量,那為何境內境外會不同調?
林桓表示,會中協調已請金管會針對「審慎原則」提出進一步說明,境內境外差別待遇的基礎在哪,必須要有合理性,而不是透過境內境外比例差異,成為產業保護手段。台灣應該要朝向更自由化前進,而非在現有狀態往後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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