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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1-10 08:45
印度公務員 曠職24年才被開除
2015-01-09 聯合晚報 國際新聞組/綜合報導
好硬的鐵飯碗!印度一名公務員曠職24年多,8日終於被開除。
工程師韋瑪1980年進入中央公共建設署工作,1990年12月請假,後來要求延長休假;雖然長官不准他繼續休假,他仍「自行放假」,從此未返回工作崗位。
相關單位1992年9月才開始調查他曠職,但不了了之。又拖了10幾年後,公共建設署2005年再度動起來,提出開除他的公文,調查報告兩年後出爐。
2007年,當時的城市開發部長核可調查報告,但韋瑪還是未被開除;現任城市開發部長奈伊督8日終於將他炒魷魚,距離他開始曠職已將近四分之一世紀。
韋瑪曠職期間是否正常領薪餉,不得而知。
他不是印度唯一長期曠職的公務員;去年有報導說,一名女性生物老師曠職23年。
印度勞工法是世界銀行眼中約束最多的勞工法,除非當事人犯刑事罪,要以任何理由解雇員工都很困難。
香港「政治與經濟風險顧問公司」2012年的調查指出,印度的官僚體制在亞洲主要國家中倒數第一。
印度公務員臭名在外,有的經常遲到,有的翹班打高爾夫或午休很久;現任總理莫迪上台後開始整頓,要求中央單位公務員上班要以指紋掃描機打卡,還不時無預警抽查公部門出勤。
由於怕被逮到曠職,印度中央公務員出勤率上升,新德里高爾夫球場平日冷清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