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龍 發達公司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17 19:28

新雙反終判有利台廠 新日光樂翻 可望增加ASP及毛利

新雙反終判有利台廠 新日光樂翻 可望增加ASP及毛利
2014/12/17 19:02 鉅亨網 記者趙曉慧 台北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美國針對太陽能新雙反終判稅率,陸廠維持高稅率、台廠略降。全球電池廠龍頭新日光 (3576) 認為,終判稅率對新日光來說,將可視客戶需求機動調整出貨國別,並逐步提升ASP(平均銷售價格)及毛利。
美國商務部今(17)晨公布2014年新雙反終判稅率,陸廠商維持高稅率,台廠則略降。
根據產業研調機構TrendForce指出,終判的中國模組反傾銷稅率為 26.71%到165.04%;反補貼稅率則為27.64%到49.79%。台灣部分,茂迪的稅率大幅降低至11.45%,昱晶仍維持在 27.55%,其他台灣廠商則因茂迪稅率的調降而降低至19.5% 。
對此,新日光表示,終判結果與數月前公佈的初判結果相比,終判結果台灣反傾銷稅率下降,大陸於加計反補貼稅率後幅度顯著上升,造成大陸整體稅率大幅上升。
新日光分析,台灣平均傾銷稅率由24.23%下調為19.5%,其中新日光適用稅率為19.5%,大陸傾銷加補貼的稅率合計則平均高於70%,最高甚至達165%。
新日光認為,未來不論是大陸製的電池或模組輸出至美國地區均將被課以高額稅率,在台灣廠商整體稅率遠低於大陸廠商的情況下,台灣產製之太陽能電池及模組將更具輸美優勢。尤以同時擁有經濟規模的太陽能電池、模組產能及系統通路的公司,最具競爭力。
新日光指出,未來因台廠反傾銷稅率較大陸廠商顯著降低,台灣電池之輸美需求將顯著成長。
目前新日光位於台灣的250MW模組產能,新日光說,未來將可視客戶需求機動調整出貨國別,並可望逐步提升ASP(平均銷售價格)及毛利。
新日光還說,著眼於海外佈局仍是公司全球化策略的一環,也將持續評估於歐美與其他亞洲等地區設廠,以供應未來其他市場需求,維持市佔率及長期競爭力。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