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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 發達集團副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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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16 21:44
台新金vs.財部 彰銀案假處分攻防
對於彰銀案,台新金(2887)狀告財部提假處分,財部昨向法院提出要求「駁回」聲請。台新金委任律師陳彥希表示,假處分結果不影響民事訴訟進行,有機會在明年第1季底首次開庭,除將全力備戰外,也希望屆時可精算出求償金額。
估明年第1季底開庭
陳彥希談及接下台新此案子個人想法時強調:「查過國內外許多資料,沒有見過這樣案例(指財政部到市場爭奪經營權),外界相當矚目這件案子的判決。」
台新金在彰銀改選失去過半席次,隔天即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財政部先行求償100億元,以及對彰銀改選後財部「多取得的」董事,亦即3席一般董事進行假處分。
對於台新金採取假處分,財政部昨也在法院要求下提出陳述意見,認為財部與台新間並無契約法律關係存在、過去2屆董監事改選協商是基於股東間團結和諧,同時也重申2005年標售不涉及合併議案。而台新則發聲明回擊財部背棄股東協議,並不合法。
台新精算求償金額
市場認為,法院對台新提出假處分有可能是此案風向球,陳彥希推估法院在今明兩天會收到財部說詞,法官會檢視雙方提供資料,有可能要求補件或者請雙方現場陳述;由於這類案件不至於要到緊急處置程度,估計今年底前見不到裁決結果。
陳彥希分析,如果台新申請假處分獲准,屆時財政部須接受結果,將董事改派或重新改選,但也有可能財政部不服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但他強調,假處分結果不影響後續民事訴訟進行。
據了解,台新金狀告財部在台北地方法院已完成分案,當時先行提出求償100億元。陳彥希強調,訂出百億金額宣示台新訴諸法律討公道的決心;但實際求償金額已經在精算中,希望首次開庭時可以提出。市場推估台新標下彰銀花了365.68億元,改選失敗還提例148億元損失,屆時提出賠償金額恐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