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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幽默搞笑
發佈於 2014-11-05 08:02
買票、賣票都犯法 幽默反賄選再掀話題
買票、賣票都犯法 幽默反賄選再掀話題
8年前懸掛在苗栗縣後龍大山火車站的反賄選宣導布條,寫著「親愛的鄉親!買票是犯法,賣票也有罪。」年底選舉在即,這張讓人會心一笑的照片,近日又在網路上瘋傳,也再度引起熱烈討論,直呼太幽默了。
苗栗地檢署檢察長張宏謀語帶詼諧表示,民眾買車票或電影票不會犯法,但選舉期間買或賣「那種票」就犯法。他說,這麼久以前的話題再度被炒熱,也引起熱烈回響,顯示布條內容已達到宣導效果。
單純寫著「親愛的鄉親!買票是犯法,賣票也有罪。」反賄選布條,掛在戶外或機關社團外牆,也許不會太突兀,但掛在火車站或電影院售票處附近,立即引起聯想。
近日又瘋傳的照片,就被加註「那…我搭車到底要不要買票?我只是想回家!」,有人回應「所以搭火車不用錢!」,「今天要去火車站,不知該如何是好?」,「超過35元就會被抓」,有人認為幽默、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