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雪蓮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9-25 12:54

曾銘宗:台企銀釋股若只賣單一股東 會創另一個「彰銀案」

2014/09/25 12:40 鉅亨網 記者陳慧菱 台北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25)日於立法院財委會表示,兆豐金 (2886) 釋股台企銀 (2834) 一案,若不喊停,若只賣給單一股東,將會創造另外一個「彰銀案」,對台企銀發展是不合適的。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時說,2年前,兆豐金持有台企銀股票,一張都沒有賣,被金管會處分,現在金管會又指示兆豐金董事會暫停釋股台企銀,金管會做法前後相反,有無違法?
曾銘宗回覆表示,金管會是依法行政,此次對兆豐金釋股台企銀喊停,是因為財政部基於公股進行整併,財政部認為短期間兆豐金不需要釋出台企銀12%股權,金管會同意財政部的來函,才要求兆豐金停止釋股。
林德福進一步追問,那國票金想承接台企銀持股,適不適格?曾銘宗表示,這次兆豐金規劃,一次賣出台企銀12%股權給國票金,違反當初財政部的規劃,會創造「另一個彰銀個案」,對台企銀發展是不合適的,所以金管會才喊停。
曾銘宗強調,若兆豐金釋出是逐批小額,金管會很歡迎;但兆豐金一次賣12%,是違反財部當時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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