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奈諾 發達集團副董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07 11:00

IPO捨港就美 阿里巴巴牢握實權

(中央社台北2014年5月7日電)彭博報導,阿里巴巴集團昨公佈結構細節表示,公司將在合夥人制下治理,合夥人擁有提名董事會多數董事專有權利。合夥人制讓阿里巴巴難以在香港推出初次公開募股(IPO)。
根據遞交美國主管機關的文件,合夥人制將有28名成員,每年選出新成員。合夥人必須維持「有意義的股東權益水準」。隨著阿里巴巴擴張電子商務以外的版圖,這樣的結構讓創辦人馬雲和管理團隊得以維持掌控權。
香港主管機關雖拒絕這樣的結構,但這在美國是被允許的,美國企業常見雙層股權結構,以維持公司內部人士的掌控權。
波士頓管理學院企業治理和倫敦教授波斯特(James Post)表示,在臉書(Facebook Inc.US-FB)和谷歌(Google Inc. US-GOOG)等案例下,投資人已證明願意放棄他們的權利,在看好阿里巴巴成長潛力下,不排斥合夥人制。
波斯特指出:「這是跨越純治理模式巨大的一步,但在臉書和谷歌都是類似模式下,投資人願意抽一口氣說,『我們可以接受這樣』。」「馬雲十分成功,但也相當有控制欲。他們恰巧發現美國市場可以接受這點。」
根據遞交的文件,成為合夥人一員,新成員必須是「文化載體」,展現對公司價值的承諾,需獲得3/4的現有合夥人同意通過。根據文件,在合夥人的簡單多數決中,包括馬雲和共同創辦人蔡崇信在內的任何合夥人可以被踢出。
根據申請文件顯示,雅虎公司(Yahoo! Inc.US-YHOO)目前擁有阿里巴巴約23%股權,將在這次IPO中釋股。軟體銀行(SoftBank Corp. JP-9984)則擁有34%的股權。(譯者:中央社劉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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