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層肉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2-22 13:43

電子發票沒明細 財部:可要求列印,4月起可到超商查詢

本帖最後由 三層肉 於 14-02-22 13:45 編輯
電子發票沒明細財部:可要求列印,4月起可到超商查詢
台北報導
針對消基會批評,電子發票尺寸不一、明細查詢造成民眾消費困擾。財政部20日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電子發票格式統一、發票與明細分離、交易明細不主動列印,但兼顧各類型民眾需求,對於有需要交易明細的民眾,仍可要求營業人列印,4月起全國7-11及全家便利超商的多媒體服務機(ibon、 Famiport)也可查詢發票交易明細。
財政部表示,電子發票經過3年多推動,致力推動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對於不習慣載具索取的民眾,可提供紙本電子發票因應,但民眾普遍反應發票長短不一不方便整理,因此,今年1月1日起,為符合雲端儲存的定義,紙本電子發票將正式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在紙本規格上一律改為寬5.7公分,長9公分。
至於發票與交易明細分離,財政部表示,為兼顧消費者權益及環保概念,對於平均消費品項較少的營業人,如4大超商、中油等,原則上將不再主動提供交易明細,但對於有需要交易明細的民眾仍可要求列印,或經由「電子發票證明聯」上的二維條碼(QR code),透過電子發票免費APP掃描查詢交易明細。
對於平均消費品項較多的營業人,如大賣場、量販店,以及有打統編需要的民眾,財政部強調,營業人則會主動列印交易明細供消費者核對購買品項及做為報帳、對帳使用。
同時,財政部指出,考量未使用智慧型手機民眾的查詢需求,將於今年4月起開放全國7-11及全家便利超商的多媒體服務機(ibon、 Famiport)查詢發票交易明細,增加查詢便利性。
至於外界指稱,使用電子發票的營業人,似乎還有少部分不符合新版格式規定,財政部強調,會請5地區國稅局加強查緝,對於不合規定的營業人將會限期改善,提供更完善的電子發票使用環境。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