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發達集團監察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6-28 12:11

黃崇仁內線案二審判有罪,力晶:將上訴

力晶(5346)董事長黃崇仁因涉入旺宏的內線交易案,黃崇仁二審被判有罪。力晶公司表示,對判決結果無法理解,將會上訴。
黃崇仁涉及在民國95年1月與旺宏(2337)策略聯盟及購買晶圓廠案消息未公開前,大舉買賣旺宏股票,涉及內線交易,違反證券交易法。
新竹地方法院一審時認為內線交易部分罪證不足,判黃崇仁無罪,但經檢方不服上訴後,二審改判黃崇仁3年10個月。法院調查,黃崇仁在94年12月確定雙方的合作和條件後,即投入3.6億多元買進旺宏股票近7萬股,合議庭認為此舉違反證交法有關內線交易規定,判3年半徒刑,加上挪用公司五百多萬裝潢自宅涉背信罪,二罪合併在二審改判3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
力晶公司回應,無法認同判決結果,也難以理解,一定會提起上訴。力晶副總經理譚仲民指出,黃崇仁與投資公司主管同列共犯,投資公司主管獲判無罪,且依該主管證詞,他是獨立判斷去買旺宏股票,黃崇仁並沒有給內線訊息及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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