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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2-18 22:12

奇美電債務協商 台灣銀行團達成共識 

奇美電最大債權銀行臺銀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辦理經濟部移送企業債權債務協商案件自律規範」,前於1月20日召開債務協商會議,全體金融機構對本金展延、利率條件、公司辦理現金增資及董事長的選任等取得初步共識後,17日召開第二次債權債務協商會議。
經濟部工業局、臺灣銀行及奇美電子在會中均認為,面板業係國家重要產業,仍有賴銀行團與公司共同努力,以克服當前之問題。
為維繫公司正常營運、確保銀行債權、以及產業的穩定發展,與會的金融機構代表均認同本次協商所秉持之共贏的基本精神,支持政府的面板產業政策、以及經過大家充分討論後的債權債務協商方案。
臺灣銀行在會中並請求各債權金融機構支持今天的會議結論與債權債務協商方案,儘速進行內部簽核程序,俾依協商方案儘早完成簽約手續。
2009年12月反托拉斯調查席捲面板業,奇美電認罪,美國司法部判罰2.2億美元,2010年底,歐盟反托拉斯判罰出爐,奇美電又因為沒有主動配合調查,加重罰金金額高達3億歐元。2011年美國消費者提起的團體訴訟、以及各州民事訴訟和解,和解金分別為7,800萬美元、1.1億美元。反托拉斯相關罰金約4億美元和3億歐元,總金額高達新台幣240億元,導致奇美今天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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