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人!! 發達公司副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2-18 13:46

這次要洗耳聽清楚!和鑫下午2時將再開重大訊息說明

引發市場譁然的和鑫(3049-TW)烏龍案,身兼監理治理角色的證交所不只消極面對,更是認同和鑫半夜上傳重大訊息的技術上沒有瑕疵問題,證交所副總兼發言人林火燈今(18)日親赴記者室解釋,並表示今日將再要求和鑫親赴證交所再次對外詳細說明整起合約內容,而和鑫公司方面也表達高度的意願向外界說明。
和鑫烏龍案火球越滾越大,事件主軸幾乎圍繞在公司派兩篇新聞搞前後不一致,有大玩文字遊戲、欺騙社會大眾之嫌;更重要的是,身兼兼理角色的證交所竟然認可和鑫半夜上傳重大訊息符合規定,因此不打算處以違約金開罰,但已移請監視部查核公司是否涉及特定買盤與內線交易等不法情事。
雖然證交所說要查內線交易等不法情事,但顯然還是無法平息外界疑慮與怒火,林火燈今日再次親赴記者室說明,強調今日已派人至和鑫了解狀況,並已要求和鑫再次於今日下午 2 點赴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且須針對2/15與2/17兩天重大訊息「不同」的語意說明清楚。
林火燈也說,和鑫也知道2/16與2/15日報紙刊出的內容不同,但公司卻延到17日凌晨 1 時上傳重大訊息澄清,證交所也將進行內部檢討,研議縮短公司澄清媒體報導時間。
此次事件火球越燒越大,和鑫擺明無畏主管機關證交所以及媒體與市場輿論壓力,直接把公開資訊觀測站當做公司的內部公告欄,訊息說登就登,說改就改,投資人權益幾乎蕩然無存,證交所更有護航之嫌,針對重訊上傳的過程搬出重大訊息31款法條,認為和鑫雖然半夜摸黑公告,但仍符合法條規定的次一個營業日開盤前輸入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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