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9 05:30

一表看懂/沈慶京如何套利30億(資料來源︰北檢起訴書 圖︰資料照 製表整理︰記者劉詠韻)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結京華城土地交易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解套龐大債務壓力,在京華城土地歷經多次流標後,強行扭轉子公司中石化決策,主導由集團體系內鼎越開發參與投標,使原本無意參與的中石化公司轉為承擔投標與資金籌措風險,最終更因資金調度失衡,支付三億元違約補償費。

台北地檢署偵結京華城土地交易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及洗錢等罪,合計求刑26年。(資料照)
強行扭轉中石化決策 主導鼎越投標
起訴書提到,沈慶京於案發期間兼任中石化最高顧問、鼎越董事長及京華城顧問,長期支領報酬,對三家公司具實質控制力。
檢方調查,中石化內部準備時間僅約一個月,財務與投資評估倉促進行,相關成本分析被刻意壓低以維持獲利假象,但實際評估結果顯示獲利空間大幅縮減,內部財務部門亦認為投報率過度樂觀。
儘管部分董事及主管提出資金壓力與風險疑慮,決策仍在沈慶京主導下推進,最終由鼎越進場投標。隨後中石化在尚未取得完整融資承諾情況下參與交易,導致資金調度緊張,並衍生後續需增資及違反內部程序情形,鼎越為此需額外支付數億元補償金予京華城公司。
在估價部分,賣方估值約二百七十餘億元,但買方委託估價逐步上修至三百四十億元以上,最高達三百七十餘億元,最終標價為三百七十二億一萬元。檢方認為,相關估價在成本調整、容積率及權重設定上標準不一,甚至出現矛盾,已非正常專業差異,而涉配合作價抬高價格。
多名獨立董事及高階主管明知價格偏離行情,仍未實質審查,董事會決議流於形式,甚至先行形成結論再補程序;最終投標文件由沈慶京拍板,並要求以手寫方式完成。
主導提前分潤
2.5億流入沈個人帳戶
在「提前分潤」部分,鼎越原依契約須於取得建照後始得分配增額容積利益,但在沈慶京主導下提前支付五億元,其中二.五億元流入其控制的關聯企業及個人帳戶,並透過多層帳戶轉匯與支票兌付形成資金流轉;鼎越則為籌資向銀行借款,額外支付逾四三〇〇萬元利息,由公司及股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