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8 05:30

(經濟部提供)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昨正式公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選商要點,預計四月一日啟動收件程序,給予業者備標期六個月,九月三十日收件截止,目標仍是規劃在今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並公告選商結果;若確定提前完工、落實ESG者可享「獎勵機制」,最多售電期間再拉長五年,盼可補足二〇三〇年半導體供應鏈迫切的綠電需求。
我國離岸風電三之三分配容量三.六GW,以二〇三〇年到二〇三一年完工併網為目標。能源署說明,此次選商機制主要內容包括履約能力審查開發商開發實績三十五%、開發商財務能力三十%及專案執行能力三十五%,總分須達七十分以上,擇優選出具執行力開發商。
業界關切的「專案執行能力」,納入ESG規劃十五%、能源韌性五%,ESG規劃就是類似過去的國產化,項目包含在地產業與經濟效益十%、環境友善永續三%及企業社會責任二%。
離岸風電三之三確定新增延長售電期間「獎勵機制」,鼓勵提前完工併網、願意與在地連結帶動產業及經濟效益的業者,最多給予五年延長售電期間,提前完工有助國內半導體業取得充足綠電。
另外,綠電價格仍以企業購售合約(CPPA)為主,但是新增保底收購價格二.二九元,讓業者可順利融資,也降低離岸風場開發風險。經濟部本次也增加容量擴充機制,獲配廠商最高可擴充「原獲配容量五十%」,因此單一案場容量限制最高就是一.五GW,盼能有效利用海域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