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5-10-29 06:52

火遍全網的「玻尿酸」究竟是藥品,醫療器械,還是化妝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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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用於修復膀胱上皮氨基葡萄糖保護層應用時,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7.作為醫用敷料應用時,若產品可部分或者全部被人體吸收,或者用於慢性創面,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若產品不可被人體吸收且用於非慢性創面,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
8.作為輔助改善皮膚病理性疤痕,輔助預防皮膚病理性疤痕形成的疤痕修復敷料應用時,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
9.作為口腔潰瘍、口腔組織創面癒合治療輔助材料應用時,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
10.作為體腔器械(不含保險套)導入潤滑劑應用時,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
11.含有透明質酸鈉潤滑劑的保險套,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
(三)
對於含有透明質酸鈉(玻璃酸鈉)的藥械組合產品,應當根據產品首要作用方式判定為以藥品作用為主或者以醫療器械作用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不提倡藥械組合產品添加抗菌成分。
對含有抗菌成分的醫用敷料產品、含有藥物的整形用注射填充物等按下述原則判定:
1.含有抗菌成分的醫用敷料產品,應當提供非臨床藥效學研究和/或臨床研究證實產品是否具有抗菌治療作用。用於判定產品是否具有抗菌治療作用的非臨床藥效學研究和/或臨床研究及評判標準可參考藥品研發相關的非臨床和臨床技術指導原則。(1)如果非臨床藥效學研究和/或臨床研究證實產品具有明確的抗菌治療作用,其中,主要通過抗菌治療作用實現其預期用途的產品判定為以藥品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主要通過創面物理覆蓋、滲液吸收等作用實現其預期用途的產品判定為以醫療器械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2)如果非臨床藥效學研究和/或臨床研究未顯示產品具有抗菌治療作用,則產品按照醫療器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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