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1-22 18:20

台灣大:公司轉租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路一筆使用權資產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045)台灣大-公告處分(轉租)一筆使用權資產予鳳信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路1*8號之1-32.事實發生日:114/1/22~114/1/22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20坪每單位價格:平均1,250元/坪(含稅)租金總金額:每個月25,000元(含稅)使用權資產金額:1,370,426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鳳信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關係人提供電視網路服務之需求,提供空間設置門市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自然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14/02/01~119/01/31,每個月租金150,000元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向自然人(非關係人)承租81.9坪,再轉租20坪予鳳信有線電視(股)公司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0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月收承租期間:114年02月01日至119年01月31日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長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提供電視網路服務之需求,提供空間設置門市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2項規定,提報114年2月27日董事會追認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俟114年2月26日審計委員會同意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1.嗣後租金有變動之可能2.事實發生日係簽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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