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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10-07 23:56

和艦案高檢署不再上訴 曹宣二人終解套

和艦案高檢署不再上訴 曹宣二人終解套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中廣新聞網)2010-10-07 20:55:00
纏訟五年多的和艦案,九月十四號高院更一審宣判,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仍獲判無罪。當時曹興誠和宣明智都表示,希望檢方不要再上訴,以免浪費社會司法資源。在上訴期限截止最後一刻,台灣高檢召集相關人員開會後,決定不再提起上訴,也為和艦案畫下了句點。(彭清仁報導)
聯電被控違法投資大陸和艦科技案,包括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都被依違反商會法和背信罪提起公訴。全案一審、二審曹宣二人都獲判無罪,不過違反商會法部分,去年十二月在上訴最高法院時遭駁回,最高法院並以兩罪有牽連性為由,撤回二審背信罪無罪的判決,全案發回高院更審。九月十四日高院更一審判決,再度判曹宣二人違反商會法和背信都無罪。當時老曹除了對無罪結果相當高興,並且表示,過去對高院合議庭有不敬的地方,一度擔心遭挾怨報復,如今高院合議庭仍判他無罪,感謝法院公正判決。
也由於速審法規定,一、二審均獲判無罪,檢方不得上訴,但因速審法有一年的﹂日出條款」,必需等到明年九月才適用,曹興誠和宣明智也呼籲高檢署不要再上訴,以免浪費社會司法資源。台灣高檢署在上訴期限截止的最後一刻,檢察長召集相關檢察官和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等人開會研商,最後決定不再提出上訴,也讓纏訟四年多的和艦案終於畫下了句點,曹興誠和宣明智二人確定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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