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6 05:30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修正案」,放寬容積認定標準。(資料照)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修正案」,擴大九二一大地震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照的合法建築也可適用容積獎勵認定。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預計全國將有八二一六棟六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廿七萬戶受惠。
劉世芳表示,考量實施容積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多為九二一大地震前建造,就現今建築法規標準而言,恐有耐震不足的疑慮;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品質及易於更新整合,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
另,此次修法也明定條例修正實施前,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也得適用原建築容積計算。
劉世芳強調,內政部將精進各項政策,具體落實都市更新,相信將能加速促進改善居住環境並增進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