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經營權之爭 法院裁定16日禁開股臨會
工商時報 袁延壽 2023.03.10
泰山公司派反擊提訟撤銷股東會決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裁定出爐,16日禁止召開股東臨時會,仍可抗告。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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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1218)經營權之爭,公司派為了阻止市場派在3月16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進行董事全面改選,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假處分聲請。商業法院10日做出裁定「禁止召開股東臨時會」。
商業法院的裁定指出,召集股臨會獨董所提出證據,並未釋明泰山公司現有8名董事均不適任或出售全家股份交易之資金有處於重大風險之情形,而有召集3月16日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以更換經營管理團隊之必要。
市場派、大股東龍邦對此裁定結果表示「深表遺憾」。
泰山是在去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詹景超,於不超過43500千股範圍內,處分泰山持有的全家股份,並於同年月5日透過鉅額逐筆交易方式,以每股均價187元,出售其持有的全家股份,得款約80億9700萬元。
商業法院認為,泰山公司派提出證據,已說明泰山最晚應於今年6月30日前召開股東常會,並於股東常會中報告出售全家股份交易的緣由,但市場派所提出證據,並未說明泰山現有8名董事均不適任或出售全家股份交易的資金有處於重大風險的情形。
判決書中又指出,如期召開16日股東臨時會,則泰山董事景勛公司指派的代表人董事詹景超(現任泰山董事長)恐遭解任而受有剩餘1年9月之派任董事報酬損害1164萬8438元,其他提前解任董事亦可能向泰山公司求償,造成公司損害。
針對法院裁定結果,泰山公司派表示,欣見法院認同公司確無獨立董事陳敏薰及杜英達所稱因出售全家股份而使資金有處於重大風險,亦認同公司針對證交所來函及獨立董事要求,確實已有諸多實際作為、改善措施及持續進行帳目查核。
關於股東臨時會之爭議,泰山指出,希望能到此告一段落,使公司經營回歸正軌,也期盼獨立董事杜英達及陳敏薰未來能秉持獨立董事的獨立性,不為特定人服務,正確、獨立、嚴謹地行使法律所賦予渠等之獨立董事權力,方能符合所有股民及社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