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幻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15 14:55

ECFA待遇不低於中港CEPA 陳沖:盡最大努力

ECFA待遇不低於中港CEPA 陳沖:盡最大努力
2010/03/15 14:36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2010年3月15日電)立委盧秀燕今天表示,金管會在ECFA談判時,應要求金融服務業台灣方面待遇不得比香港和中國簽的CEPA還低,金管會主委陳沖對此表示,「我們也希望做得到,會盡最大努力」。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談判預計5、6月展開,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曾提出對ECFA的「讓利說」,盧秀燕表示,如果溫家寶表示要「讓利」,結果兩岸金融服務業的談判結果,台灣待遇還不如中國和香港簽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哪有得到什麼利?
盧秀燕認為,「這樣反而讓中國占了嘴巴上的便宜。」對此,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沖表示,ECFA就是一種自由貿易協定 (FTA)的性質,也就是爭取世界貿易組織(WTO)以外最大的優惠,只要立法院有更高期望的話,就會盡最大努力爭取,「我們也希望做得到」。
立委孫大千也質詢,如果讓利是真的,台灣應該做出策略性調整,在金融服務業談判提出爭取更多權益。
陳沖表示,兩岸談判過程相當繁雜,但政府會盡最大努力,以爭取最大權益。
盧秀燕在立法院財委會提議,為了避免台灣遭矮化,並進一步爭取台灣金融業務與監理的最大利益,要求金管會於簽署兩岸ECFA協議時,台灣待遇不得低於香港與中國簽訂的CEPA。
但是陳沖表示,CEPA的協議屬於地區協議,和ECFA性質不同。因其他立委也有疑慮而撤簽,後來此決議提案沒有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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