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2-06-14 06:57

民營電廠聯合拒降價 公平會逆轉勝訴

麥寮等九家民營電廠因聯合拒絕調降台電購電費率,遭公平交易委員會以涉及公平交易法的「聯合行為」裁罰六十三億多元,九家電廠不服,分別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公平會之前重做處分,改為裁罰六十億多元,行政訴訟從一審至更二審均認定不構成聯合行為,判九家業者勝訴,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九家電廠具聯合行為,已影響市場供需功能,改判麥寮、長生、嘉惠等三家業者敗訴確定,應停止聯合行為,其他電廠訴訟尚無結果。
其他6家電廠訴訟尚無結果
公平會調查,長生、麥寮、和平、新桃、國光、嘉惠、森霸、星能及星元等九家民營電廠曾組成「台灣民營發電業協進會」(簡稱IPP),達成不調整台電購電費率的共識,還用「以拖待變」的方式拒絕與台電進行協商,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四條的「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的規定,共裁罰九家電廠六十三.二億元。
九家電廠不服,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訴願會撤銷罰鍰部分,公平會重做處分,仍裁罰高達六十.○七億元。
九家電廠亦針對被認定違反公平法一事,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至更二審均判決九家電廠勝訴,認為九家電廠並非以全國為一個發電市場,地理市場各有不同,且各業者與台電均訂有保證時段容量費率,彼此間無競爭關係,故難以認定構成聯合行為。公平會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持與歷審不同見解,認為九家民營電廠彼此間處於同一產銷階段,其電力產品具有替代性,可以透過有利價格爭取更多交易機會,屬於水平競爭關係,九家電廠彼此合意內容屬於與競爭有關事項,藉聯合行為採取一致性行動,避免競爭風險,已影響市場供需功能。
另依二○一○年、二○一一年度統計,九家電廠在發電市場市佔率總和約十九%,且售與台電的電力佔台電外購電力的七十六%,可見九家電廠對國內發電市場佔不可或缺地位,台電為維持營運績效及電能供給,對九家電廠具依賴性,其聯合拒絕協商修訂調整購售電費率,已構成聯合行為,公平會要求民營電廠停止違法的聯合行為,合法有據,因此自為判決,改判麥寮汽電、長生電力、嘉惠電力三家業者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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